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

【斷罪者的原型】

※若要轉載請務必向我告知,最好是直接轉貼本文網址,請勿私自轉載或擷取部分內文&句子,那是抄襲


====================


(單行本第13集/第128夜)

克勞斯(原本的)對惡魔武器──斷罪者,是一把巨大的左輪手槍。



(單行本第15集/第142夜)

  不過看劇情中克勞斯的攻擊方式,看起來好像……其實……他根本就沒有特別去瞄準狙擊對象。
(單行本第14集/第129夜)

  反正子彈在沒有狙擊到目標物的情況下,它是不會停下來的,就算不用瞄準也絕對百發百中。
  既然這樣就有一個小問題了。
  為什麼斷罪者是以左輪手槍作為對惡魔武器的型態,而不是用自動手槍?


  一般來講左輪手槍的彈匣最多只能裝6發子彈(斷罪者也確實一次只能裝6發),極少數可以裝上7發,但自動手槍的彈匣是可以塞到8發的,而驅魔的故事背景年代,雖然還在改良階段但其實已經有自動手槍了,但為何武器型態卻不是能擊發更多子彈的自動手槍?
  雖然也有可能克勞斯他實際活躍的年代(?)左輪手槍比較盛行,相對也比較穩定(自動手槍開發初期不穩定很難用),但像克勞斯這種有辦法把AKUMA改造成會聽他話的技術的人,把自己的對惡魔武器拿去改得更有效率不是問題吧?況且驅魔師的對惡魔武器加工是交由科學班處理&維修的,交給教團的黑科技or技術力看起來遠比他們還要高的克勞斯怎麼可能不會改造?
  除非,有什麼特殊的原因讓他不能進行改造,不然以他的武器來講,能擊發的子彈越多,他在戰場上也比較有利不是嗎?

  如果從百發百中、只能有6發子彈這樣的線索去看的話,其實有一個故事典故。
  那是出自浪漫主義的音樂家──韋伯,在1820年所撰寫的三幕歌劇《魔彈射手(Der Freischütz)》。

  《魔彈射手》的故事是來自於德國的民間故事,Der Freischütz這個字本身就是神射手的意思。
  歌劇的故事是敘述著一位獵人為了從惡魔的契約中擺脫,他誘使在射擊比賽失利即將失去與心愛戀人的婚約、財富與官職的青年,與惡魔交易得到來換得自己的自由,為了勝利,青年請求惡魔給他7發百發百中的子彈。
  惡魔答應了青年的請求,但只允諾讓青年使用6發,第7發子彈是歸惡魔所有,擊發出去的代價將會由獵人或青年其中一人承擔。
  然而故事的最後,第7發子彈造成獵人的死,青年的戀人也差點因這顆子彈而死,最終,青年與惡魔交易的事實被揭發,而被逐出城去。

  從《魔彈射手》的故事來看,青年被允許使用的子彈數量只有6發,第7發子彈從一開始就不屬於他的,即使是從他的槍膛中擊發出去,那依舊是屬於惡魔的子彈,是會毀了他所有一切的子彈。
  假如說斷罪者有這樣的原型的話,那麼克勞斯再怎麼強大,他也不能將斷罪者的槍膛改造成能擊發出第7發子彈。
  因為第7發子彈將不會受他控制,進而會鑄下什麼悲劇,沒人能保證。
  又或者,他正因為知道INNOCENCE不是什麼善類,只是另一種惡魔,成為祂的適合者只是跟另一個惡魔締結契約,尤其INNOCENCE已經有在懷疑他是第14號的協助者了。
  加上這個傳說若並非單單只是個傳說的話,他更不能讓這把對惡魔武器膛上能擊發出第7發子彈。
  因為那第7發子彈,就是由惡魔(INNOCENCE)的意志所操控的,在他已經被懷疑的情況下,這發子彈八成會制裁他。
  所以克勞斯的斷罪者,彈匣一次只能有6發子彈,每次重新上膛也只能6發。
  也許這樣就正巧避開了這個微妙的潛規則,因為他每次槍膛中都不可能會出現第7發子彈。

(第228夜)

  然而,如果是惡魔本人所擊發的話,那就無關這樣的規則了。
  因為祂本來就擁有1發可以裁決人類的權力,若槍在惡魔手上,那麼無關另外6顆子彈究竟使用權在誰手上。
  祂只需要1發。
  一切,就會結束。


  如果不考量到《魔彈射手》的故事,而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的話。
  在聖經中,「7」是完美的數字,「6」是不完美的數字,可以說是代表著欠缺與瑕疵。
  它也是代表著「人」,但這也暗示人並非完美,而是有瑕疵的殘缺品。
  而聖經中跟6有關的出名故事有2個,一個是出自〈列王記〉第10章,另一個是〈啟示錄〉第13章。
  〈列王記〉第10章說的是所羅門王與示巴女王的故事。

※圖片來源:Queen of Sheba - wikipedia
Solomon and The Queen of Sheba Giovanni De Min 1789–1859

  在第10章第14節提到:
  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。(註:他連得是單位名稱)
  剛剛說過在聖經中6是代表人的數字,還是缺憾的數字,重複3次是強調多數的意思,而3個6相連在一起,重複3次的缺憾就是極度不完美,也象徵著反基督教者,無論是在宗教信仰、政治制度還是社會性上都不完美,從而突出他們的失敗和邪惡。
  在列王記這段的意思中,是表示所羅門王作為人類之王,每年都會收到進貢而來的大量黃金,也是由人所進獻的。
  當然除了黃金以外,也會有其他的東西,好比說……女人。
  各個大小邦國不免都會進獻女人與他們的公主去服侍所羅門王,甚至主動入宮應該也是有。
  這些進貢,就是腐敗的象徵。

  論到這些國的人,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,因為他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。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。
──〈列王記〉第11章第2節

由於人並非完美,所以很容易受到誘惑而墮落,在晚年所羅門王因這些女色(或者不單單只是因為女色),而不再信奉耶和華,而聽從那些女子們的話,去崇敬其它的神明。
  在天主教這樣的一神信仰,這是大忌,是大罪。
  於是,後來耶和華將原本賜予所羅門的國家收了回去,雖然看在他爸大衛的面子上,沒有在所羅門活著的時候收回去,信神的臣子反抗他,信神的子民在王的面前嘲諷他,即使王國是在所羅門死後收回,他在生前所建立的繁盛王國也不再屬於他的家族與名號之下
  這666的黃金供品,帶來了貪,以及鑄下了叛離耶和華信仰的種。
  想想克勞斯身邊總是不缺女人……或者說女性的援助者,而且多數跟教團並沒有關係。
  身為驅魔師元帥,拒絕使用教團的資源,還極力避免與教團進行接觸,雖說這或許是為了避免有更多的機會,讓他實際上還有第14號諾亞的協助者的身分被發現。
  然而,這不是頗像所羅門王晚年的處境?

The number of the beast is 666 by William Blake.

  而在〈啟示錄〉第13章整篇所敘述的,是有著一群怪物,辱罵神、褻瀆神,坐擁著權力,讓未信仰神、使自創世紀便未被記錄於羔羊名冊的人們崇拜它。
  而它要眾人無論大小、貧富、自主的、為奴的,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。
  那些怪獸的數目,正是人的數目666。
  這也是聖經中著名的666之獸。

  如果綜合聖經的隱喻的話,那麼克勞斯讓斷罪者每一次上膛只能擊出6發子彈,而且不管怎麼樣累積所射擊出去的當然也都是6的倍數,等於是無限的缺憾、不完美與惡的加成。
  不知道克勞斯從斷罪者中擊發出去的子彈,是否已經達到惡魔666數字來了呢?

  但不管是從德國民間傳說的角度,還是聖經的角度來推測……
  克勞斯‧馬利安,出來混,是需要還的。
(第228夜)


  你遊走底線邊緣這麼久,你知道的事情、不該知道的事情,太多了。




※參考資料
魔彈射手 - 維基百科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8%87%AA%E7%94%B1%E5%B0%84%E6%89%8B

【情報】為什麼撒旦前面要加666呢??(內有答案)  - 巴哈姆特
https://forum.gamer.com.tw/Co.php?bsn=40025&sn=96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看完了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就直接問吧!